烟台哈工程研究院调研东方电子
深化产教融合 让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工作落地生根 让高校智力资源真正融入企业发展
12月24日,哈尔滨工程大学烟青管委会烟台综合部副部长司加全到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就推动校企联合培养研究生等相关事宜与新聘企业导师进行了座谈。
此次座谈,就2020年研究生入企培养达成以下事项:一是建立双导师定期沟通机制。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导师见面会,研讨培养研究生课题的可行性及创新性,联合确定人才培养方案。二是建立教师驻企工作制。学校定期派出校内对应领域专家教师进驻企业,对企业进行全方位、深层次、专业化实地考察,保证学生驻企实习期间,有安全、优良的实践环境和研究场所。三是建立企业管理带班制。企业将配备专人作为研究生入企期间的带班教师,负责企业与我院教学管理人员对接,开展研究生日常管理工作。四是落实研究生入企培养评价制。对于研究生入企学习工作状态,进行定期考评,实行培养质量精细化管理。此外,校企双方还就驻企师生的生活条件保障、设立培养基金、开展驻企优秀研究生奖励、人身安全及生活补助等方面进行了讨论。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推动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探索产教融合研究生培养新模式,前期我院已同烟台当地30余家企事业单位在研究生联合培养、技术联合攻关、共建实验平台等方面达成合作意向,建立了良好的互信合作基础。为了推动产教融合工作的落地,向深度融合发展,我院下一步将就推动研究生入企相关事宜,进行论证、布局和规划。
研究生入企前期的准备条件包括:遴选企业导师、双导师见面沟通、确定研究课题、培养过程质量管理、培养经费配套及研究生入企生活条件保障等一系列工作。为加强“双导师”师资建设,学校开展了烟台市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遴选专项工作。经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选拔、个人申报、学术分委员会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共有3人选聘为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校外指导教师、17人选聘为工程硕士校外指导教师。
烟台研究院将切实发挥组织、引导和推动作用,制定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各自的权益和职责,建立健全考核机制,使校企联合培养走上制度化、常态化。最大限度地实现优质资源互补、协同、融合发展,推动校企合作良性互动,不断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