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1年第17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烟台院院级选拔赛的通知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简称“挑战杯”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学联主办的一项在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次。根据赛制规定,为了备战2021年第17届“挑战杯”竞赛的省赛和国赛,我院将开展2021年“挑战杯”竞赛校级选拔赛,为保证作品申报、评审、推送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凡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我校在籍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可申报。
二、作品分类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以上三类作品必须是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1日完成的学生创新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挑战杯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三、比赛流程
(一)院系初赛
参赛同学于3月21日晚18:00前将申报书发至邮箱291492490@qq.com。
院系评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赛同学。
(二)校级选拔赛
校级选拔赛将在4月初进行,通过书面初审+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学校将按“挑战杯”竞赛章程有关规定、“挑战杯”竞赛省赛通知要求和校级选拔赛的成绩,择优确定推荐参加“挑战杯”黑龙江省赛作品。
四、相关要求
(一)院系初赛设置评委会,至少邀请3位副高级职称及以上教师担任评委,初赛评审结果在本院系范围内进行公示。
(二)获2020年校“五四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一等奖作品,可优先推荐入围校级选拔赛,院系推荐的研究生作品数不能超过推荐作品总数的50%。
(三)佐证材料中取得的成果(论文、专利等),学生为第一作者方为有效。
烟台研究院团委
烟台研究院人才培养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竞赛章程.pdf